我國計量工作的現狀和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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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4/5/11 15:39:17
- 作者:銀河電氣
計量是關于測量的科學,是實現單位統一、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是經濟活動、國防建設、科學研究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技術基礎。
一、我國現代計量的發展
1、發展的前奏
1953年,一機部成立計量檢定所,開展長度、力學、熱工計量檢定工作。1954年,二機部成立第六研究所,負責國防工業系統的計量工作。1955年,組建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
1955年,國務院設立國家計量局。1955年底,國家計量局組織計量基準考察組,到前蘇聯考察。1955、1957年派出技術人員分別到前東德、前蘇聯學習,還聘請前蘇聯、東德的計量專家,來華指導計量工作,培養了我國第一批計—量技術骨干。
1956年,國家科學規劃委員會制定《1956—1957年國家最重要科學技術規劃》,把“統一的計量系統、計量技術和國家標準的建立”列為國家的重點發展項目。同時,以一機部的長度計量標準、國家計量局的力學計量標準、電力部的電學計量標準、冶金部的熱學計量標準,分別作為臨時國家計量標準。
1959年,國務院發布《關于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和《統一公制計量單位名稱方案》。自此,長期以來存在的計量單位名稱各異、使用計量單位和計量器具不規范的混亂局面初步得到抑制。
2、發展的概況
20世紀60年代在中央正確決策下,聶榮臻副總理和國家科委韓光副主任親自主持研究,決定將建立我國130項計量基準作為國家科研規劃的重中之重,立即付諸實施。至80年代初,相繼建立了包括一些量子基準在內的191項計量基準。
1985年9月6日,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計量法》。政府計量部門全面介入商貿、安全、健康、環保等領域,建立起法制計量體系。
在《計量法》實施后的五年內,全國各行業幾十萬個企業規范了計量管理工作,配備了必要的計量器具,培訓了計量技術和計量管理人員,建立完善了計量保證體系。
從70年代末的計量“五查”,到80年代中結合實施《計量法》開展“標準考核”,90年代對質檢機構進行“計量認證”,全面規范了近萬個計量檢定、校準和各類檢測實驗室的測量活動。
60年代開始,我國陸續加入《米制公約趴國際法制計量組織 (0lMl)、國際計量技術委員會(IMECO)、國際標準物質信息庫 (COMAR)、國際原子能機構/世界衛生組織次級標準劑量實驗室網 (IAEA/WHO SSDLs)、亞太地區計量規劃組織(APMP)、和亞太法制計量論壇(APLMF),形成了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新局面。
二、我國計量工作的現狀
1、計量工作的管理現狀
(1)計量法律法規
我國的計量行政法規體系包括《計量法》、8件國務院計量行政法規、26件國務院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規章,以及21件省、區,市地方性計量法規,3件省、市地方性計量規章。一些專業性法規也對涉及的計量工作做了規定。
(2)計量行政管理
計量行政管理以國家質檢總局和省、地(市)、縣三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為主,負責組織《計量法》的實施。1999年地方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了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
行業內的計量工作由各部門負責。
(3)國防計量
根據《計量法》的授權,軍隊和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計量工作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另行規定。1998年機構改革后,國防計量分為軍事計量和國防科技工業計量,分別由總裝備部和國防科工委管理。在軍隊內部和國防科技工業系統分別建立了一批相關計量機構和國防計量標準,獨立開展軍隊系統和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量值傳遞。國防最高計量標準的量值溯源到國家計量基準。
2、科學計量工作的現狀
(1)計量單位
計量單位是用以定量表示同種量值而約定采用的特定量。計量單位是個特定的量值,其數值等于1,其量值大小是約定的,或以法令形式規定的。計量單位有規定的名稱、符號和定義。
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包括: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國際單位制的輔助單位;國際單位制中具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國家選定的非國際單位制單位;由以上單位構成的組合形式的單位由詞頭和以上單位構成的十進倍數和分數單位。
(2)量值傳遞和量值溯源
保障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全國量值的準確可靠是計量工作最核心的內容。“量值傳遞”及其逆過程“量值溯源”是實現量值準確可靠的主要途徑和手段。
量值傳遞是通過對計量器具的檢定或校準,將國家計量基準所復現的計量單位量值通過各等級計量標準傳遞到工作計量器具,以保證對被測對象量值的準確和一致。
量值溯源是通過連續的比較鏈,使測量結果能夠與國家計量基準或國際計量基準聯系起來,以保證測量結果準確和一致。
(3)計量技術法規
計量技術法規包括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國家計量技術規范以及部門、地方計量檢定規程。
國家計量技術法規由專家組成的專業技術委員會完成技術性起草和審定工作,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發布、監督實施。專業技忙委員會有19個,專家330名;批準和備案的計量技術法規2558卜,其中,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93個,國家計量檢定規程894個。司家計量技術規范213個,部門和地方計量檢定規程1358個。
(4)計量基準
計量基準是為定義、復現單位的量的測量系統,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規劃,組織建立。目前,正式批準計量院等12個計舉、科研機構研制的177項高精密測量系統作為國家計量基準,按類分別為:長度13項,熱工溫度12項,力學45項,電磁15項,無線電16項,時間頻率2項,光學32項,聲學12項,電離輻射20項,化學6項。
(5)計量標準
計量標準是指準確度低于計量基準,用于檢定其他計量標準或工作計量器具的計量器具,在量值傳遞(溯源)中起著承上啟下的紐帶作用。《計量法》規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建立的最高計量標準納入計量監督管理體系,并對其進行考核和強制檢定。
目前,全國共有經考核合格取得證書的各等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41551項,經考核合格取得證書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61454項,還有大量的次級計量標準為本部門、本單位提供計量服務。
自2001年起,實施國家計量標準考評員注冊制度,目前共有注冊的國家計量標準一級考評員261名,二級考評員約2000名。
(6)標準物質
標準物質是具有高度均勻性、良好穩定性和量值準確性,用于校準測量儀器和測量過程、評價測量方法的準確度、檢驗實驗室的測量能力、確定材料或產品的特性、進行量值仲裁的一種測量標準。
我國的標準物質按其學科專業分為13類,即:鋼鐵、有色金屬、建材、核材料與放射性、高分子材料特性、化工產品、地質礦產、環境化學、臨床化學與藥品成分、食品成分、煤炭石油成分和物理特性、物理特性與物理化學特性、工程技術特性。
根據特性量值的定值準確度,標準物質分為國家一級標準物質和國家二級標準物質。一級標準物質采用絕對測量方法或其他準確、可靠的方法測量特性量值,測量準確度達到國內最高水平并附有證書。二級標準物質采用準確、可靠的方法或直接與一級標準物質相比較的方法測量特性量值,測量準確度滿足現場測量的需要并附有證書。
依據《標準物質管理辦法》對申報的國家標準物質進行定級鑒定審查和制造許可證考核,合格后頒發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和標準物質定級證書,統一規定編號,列入標準物質目錄,并向全國公布。
目前,共批準20個部門所屬195個研究院所和企業申報的國家一級標準物質1163種,國家二級標準物質1583種。
(7)計量技術機構
計量技術機構包括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法設置的計量技術機構和依法授權的專業計量技術機構。計量技術機構的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由國家質檢總局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共依法設置計量技術機構2246個,包括:2個國家級計量技術機構(計量院、標物中心),7個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34個省級計量院(所),391個地(市)級計量測試所,1891個縣級計量測試所;依法授權的專業計量技術機構1859個,包括:國家專業計量站18個,分站34個,省級專業計量站 1807個。
(8)計量檢定員
計量檢定員是指經考核合格、持有計量檢定證件、從事計量檢定工作的人員。《計量法》實施以來,約有20萬計量技術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取得計量檢定員證。目前,依法設置和依法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有計量檢定員56198人,其他企、事業單位約有計量檢定員10萬人。
3、法制計量工作的現狀
(1) 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
《計量法》規定,制造、修理計量器具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經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或者《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
共有11592家企業取得了《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1566家企業取得了《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
許可證考核實行考評員制度。考評員實行考、聘分開的原則。考評員必須經國家質檢總局或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考評員資格,由受理許可證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考核工作的需要聘用。
共培訓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考評員2100名。
(2)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和樣機,試驗
《計量法》規定,凡制造計量器具新產品,必須申請辦理計量器具型式批準或樣機試驗。
計量器具型式批準是指國家質檢總局或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在全國范圍內從未生產過的計量器具新產品樣機的全部性能進行考核。首先由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技術機構做定型鑒定,共授權定型鑒定技術機構54家,累計完成約2600種計量器具定型鑒定任務。
樣機試驗是指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屬于全國范圍內已經定型,而在本單位首次生產的計量器具新產品在投產前所進行的評審。樣機試驗可委托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技術機構承擔,也可委托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授權的技術機構承擔。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共授權83家樣機試驗技術機構,累計完成約30000種計量器具樣機試驗任務。
(3)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準
《進口計量器具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凡進口或在境內銷售列入《進口計量器具型式審查目錄》的18類計量器具,應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辦理型式批準。未經型式批準的,不得進口或者銷售。
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準由外商或者其代理人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有27個國家和地區的外商或代理商申請辦理了型式批準,有1352個系列的產品獲得了進口型式批準證書。
(4)檢定制度
計量檢定是指為評定計量器具的計量性能,確定其是否合格所進行的全部工作。計量器具包括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計量法》規定,對計量器具的管理實施檢定制度,包括強制檢定和非強制檢定兩種形式。
強制檢定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的計量技術機構定點定期進行,范圍包括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
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并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包括首次檢定和周期檢定兩種方式。檢定周期由相應的檢定規程確定。2003年強制檢定計量標準706943臺件,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22255935臺件。
對強制檢定范圍以外的其他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實行非強制檢定,即由使用單位依法自主進行檢定或校準,本單位無能力的,送有權對社會開展量值傳遞工作的其他計量機構進行檢定或校準。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監督檢查。
(5)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計量法》規定,應當對制造、修理的計量器具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近幾年重點安排了電能表、水表、煤氣表、出租車計價器、電子計價秤、稅控加油機等六種重點管理計量器具和眼鏡計量儀器等的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幾年的監督檢查表明,產品抽樣合格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此外,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每年也對電能表、水表、出租車計價器等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組織開展地方監督抽查。
(6)商品量計量監督
商品量是指商品的計量結果,即商品的量值。商品量計量監督監督主要有兩個方面:零售商品的計量監督,即對交易雙方當面計量行為進行規范;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監督,即監督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計量準確性和凈含量的標注方式。從2000年起,國家質檢總局將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督抽查納入國家監督抽查計劃。
(7)計量授權
計量授權由國家質檢總局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照《計量授權管理辦法》進行。申請授權的單位必須具備規定的條件,經考核批準后,方可在規定的范圍內從事計量工作。包括:授權有關計量技術機構作為計量檢定機構,建立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承擔各項法制計量工作。
(8)仲裁檢定
《計量法實施細則》規定: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計量糾紛的調解和仲裁檢定,并可根據司法機關、合同管理機關,涉外仲裁機關或者其他單位的委托,指定有關計量技術機構進行仲裁檢定。平均每年進行仲裁檢定約800次。
4、工程計量工作的現狀
計量檢測、原材料和工藝裝備是現代工業生產的三大支柱。建立科學、完備的計量檢測體系是企業加強管理、有效組織社會化大生產的前提條件。
(1)企業完善計量檢測體系考核
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了IS0 10012《測量管理體系一一對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作為IS09000:2000族國際標準的惟一支持性標準,這也是以企業計量管理為核心的重要國際標準。
從1995年起,國家質檢總局開始在大中型企業中組織開展幫助企業完善計量檢測體系工作,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有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近幾年共培訓考評員564人。在企業自愿的基礎上,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有關部門組織考評員對企業進行審核,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共向795家企業頒發了完善計量檢測體系證書。
(2)中小企業計量能力評價工作
1999年下發了“關于加強中小企業計量工作的通知”,2000年組織制定了“中廣卜企業計量檢測保證規范”。近幾年,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在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小企業中積極組織開展計量確認等工作,幫助中小企業提高計量管理水平。
(3)能源計量管理
為貫徹“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導則”國家標準,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目前正組織起草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辦法和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考核要求。
(4)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工作
2001年印發了《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定》,開展了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工作,允許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在其定量包裝商品的包裝上打印“C”標志。有262家企業的定量包裝商品已被批準使用“C”標志。
(5)社會公正計量行(站)
1995年發布了《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了必備條件:一是具有法人資格,獨立于交易雙方;二是具有提供計量公證服務的能力;三是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社會公正計量行(站)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明確其計量檢測的業務工作范圍。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出具的計量公正數據可作為貿易結算的依據。
在技術機構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共批準建立1133個社會公正計量站,主要開展大宗物料稱重、房屋面積測量、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檢測、眼鏡檢測、煤質化驗等業務。
三、計量工作的前景展望
1、當前國際計量的發展趨勢
現代計量的發展趨勢:一是利用最新科技成果不斷完善國際單位制及其實驗基礎,使單位的定義及其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建立在基本物理常數的穩固基礎上;二是通過國際量值比對以及質量管理體系與測量能力的演示,推動全球計量體系的形成,逐步實現國際間校準與測量結果的相互承認。
(1)在科學計量方面
國際上計量基礎研究的原理性創新速度在加快。目前,發達國家都已建立了以量子理論為基礎的現代量子計量基準,一些國家已開始研究以物理常數為基礎的普遍適用的計量單位基準體系。
各國普遍加大了科學計量方面的投入,都在集中財力建設國家計量院。各國計量院都是政府機構或政府直屬機構,人員大多為公務員,隊伍穩定。各國計量院的經費均由政府支持。
國際標準化組織2000年修訂的實驗室能力評價國際標準 (ISO17025)規定,各類實驗室.出具的所有測量數據都必須能溯源到本國的計量基標準;
國際計量局已要求對200余項物理、化學關鍵量進行各國計量:基標準的比對;1999年43個國家正式簽署了《國家計量基標準和國家計量院簽發的校準和測量證書互認協議》。
(2)在法制計量方面
各國均通過計量立法,強化對對涉及貿易、健康、安全、環境等領域的重要計量器具和預包裝商品凈含量的監管,并由政府組織實施。對計量器具的管理抓生產環節的型式批準和流通環節的計量檢定;對預包裝商品凈含量的管理抓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
國際法制計量組織正在加大對各國法制計量工作的協調:制定1號文件《計量法》草案,供各國制定《計量法》時參考;制定并通過《型式評價多邊互認框架協議》,實現各國頒發統一的證書;加大計量國際建議的制修訂力度,并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協調相關國際標準。
地區性的法制計量組織都在加大對參與國法制計量工作的協調。一些發達國家還通過召開國際性的計量研討會、幫助發展中國家開展法制計量工作等,促進各國在法制計量工作方面的協調。
(3)在工程計量方面
高新技術,包括信息技術、微細工程、納米技術、新材料的特性需要更新更精密的測量;化學計量面臨醫療、生物工程、食品和藥物檢驗、環境保護中不斷增加的復雜測量的挑戰。建立能夠提供更好的計量校準和測試服務市場成為現代工程計量十分重要的問題。
各國廣泛加強了對在線檢測,以及對極端量(極大、極小、極高、極低、極強、極弱)、動態量的溯源研究。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了ISO10012《測量管理體系一—對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作為ISO9000:2000族國際標準的惟一支持性標準。
2、我國計量體系存在的問題
現行計量管理體制使相當一部分社會計量資源由于條塊分隔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科學計量因投入分散形不成合力,法制計量和工程計量界限不清,致使我國的計量工作基本停留在上世紀80年代水平。
(1)計量基礎研究基本處于停滯狀態
由于沒有固定的投資渠道和穩定的資金來源,計量基礎研究基本上停滯,尚未完成量子計量基準的建立,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正在拉大。隨著周邊國家和地區計量水平的迅速提高,我國科學計量原有的區域性領先地位也將喪失。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代計量專家相繼退役,骨干人員流失嚴重,大多數專業后繼乏人。基層計量技術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只占十分之一,人才缺乏已成為科學計量工作的最大隱患。
(2) 有計量基標準技術水平顯著下降
一是由于缺乏后續研究和運行維護支持,技術改造經費嚴重不足,計量基準的技術水平不斷下降。全國用于量值傳遞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陳舊老化問題極為嚴重。
二是現有的計量基標準大多只適應傳統工業,無法滿足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術、生物工程等高新技術發展的需要,高新技術以及國防尖端技術發展急需的許多計量基標準和測量方法空白。
三是只能參加近三分之一項目的國際物理、化學關鍵量比對,其余項目由于計量基標準空白或需要改造而無法參加。一旦發生有關國際爭議,將完全處于被動。
(3)社會公用計量事業發展緩慢
由于投入嚴重不足,各地的社會公用計量事業發展緩慢。有相當數量的高精度測量設備不得不送到國外溯源。長此以往,會導致全國量值準確一致局面的失控。
(4)計量技術法規的制修訂工作嚴重滯后
由于經費不足,近90%的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未能及時修訂。部分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缺少適用的計量檢定規程:現行的計量檢定系統落后于計量基標準的發展,且與國際通行方式不兼容; 國家計量檢定規程中采用國際建議和國際標準的僅占10%。
(5)現行計量法律法規亟待修訂
現行計量法律法規已不適應入世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如法制管理的計量器具范圍過寬,對定量包裝商品和校準、檢測活動缺少法律規范,工程計量和法制計量界限不清,單一的檢定方式無法滿足各領域的量值溯源需要。
3、加強和完善我國計量體系的總體設想
要加快計量工作的改革和發展步伐,使我國的科學計量、法制計量和工程計量能協調發展,基本達到世界先進水平,與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和WT0的規則相適應,
不斷滿足科技進步。經濟和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對計量的需求。
(1)在科學計量方面
重視和加強計量院的建設。加快實施其改革方案,建立開放式實驗室和博士點,培養高水平的中青年科技人員;加快實驗基地建設,建設高水平的國家科學計量研究中心,整體技術實力應達到工業發達國家目前的水平,保持原有的區域性領先地位。
建立開放性的科學計量基礎研究網絡。以計量院為核心,組織各方面的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開展“基礎性、前瞻性、綜合性”研究,用五年左右時間,縮小與發達國家目前在以量子物理應用為主要特征的科學計量前沿研究方面10~15年左右的差距。
加快建立更完善的計量基標準體系。根據高新技術發展和國際比對的要求,采用最新科技成果,加快計量基標準的更新改造,建立新一代的基本量和重要導出量計量基準,并重視其后續研究,努力擴展測量范圍和頻段,提高測量能力和自動化水平。
認真組織計量基標準比對。組織國家計量基準積極參與國際物理、化學關鍵量比對,同時組織各大區、省級之間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比對,以確保全國的量值準確并與國際上保持一致。
(2)在法制計量方面
修訂《計量法》及其配套法規.進一步完善現行的計量法律法規,改革計量管理體制,建立統一的法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實行內外一致的管理方式,強化監管執法力度,對非法制計量管理的計量器具,實行計量校準等自由溯源方式。
加快計量技術法規制修訂進度.完善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管理,修訂章程,調整組成人員,吸收企業和行業的專家;利用網絡廣泛征求對汁量技術法規的意見。積極參與國際建議的起草,反映國內企業的意見;用五年左右基本完成與國際建議的銜接工作。
加快推進地方計量檢定機構的改革與發展。對現有計量檢定機構合理規劃、重組布局,并認真清理授權的專業計量站;有效調控計量檢定機構的項目建設。鼓勵地方計量檢定機構加快內部機制改革。
加強法制計量監管工作.加大商貿計量的監管力度,同時從生產源頭把好關,做好重點計量器具和定量包裝商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3)在工程計量方面
用五年左右的時間,逐步建立市場化的計量校準體系。允許對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開展校準;充分吸納社會各方面具備條件的技術機構(包括國外技術機構)有序地進入計量校準市場;開展計量校準服務所使用的計量標準必須與國家計量基準保持量值溯源關系;支持建立計量校準集團,應對國外技術機構進入國內的競爭。
加強工業計量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工業計量技術基礎的指導性意見,分類指導和幫助企業提高計量保證能力;宣貫ISO10012,推動企業計量管理工作的開展。
組織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工作。總結推行“C”標志工作的經驗,擴大試點范圍,并進一步規范核查程序。
加強能源計量工作。做好能源計量的教育、培訓,鼓勵企業學習、引進國外先進的能源計量管理和檢測技術。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計量工作的改革和發展,需要各方面的關注和支持。特別是,計量作為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技術基礎,需要較大的穩定投入,以保持其持續發展。我國作為一個國際政治、經濟大國,為不斷增強綜合國力,必須將計量建設納入國家的基礎建設,不斷加大穩定投入。
我國在上世紀60年代最困難時期曾集中人力、財力,經過十多年努力,自力更生地建立起現在的計量體系,支撐了國家幾十年的發展。針對該體系目前存在的問題,現在就下決心,采取切實措施,確保經費投入,相信經過5~10年的努力,一定能實現入世后加強和完善計量體系的目標,為我國在新世紀社會、經濟和科技的可持續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