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計量起源于古代,經過不同的發展階段逐步成熟和規范。自米制的出現,人類開始統一規范各種計量單位,米制公約、國際單位制,國際計量大會等的出現讓計量進入高速發展。
一米制
即國際公制,舊名米突(meter)制。為法國于十八世紀末所首創。1790年5月8日,法國政府頒布法令,建立米制以解決當時計量單位的混亂問題,米制的創始者十分明智地確定將新的計量單位制建立在自然標準上。這個新的計量單位制既不應屬于任何個人,又可在不妨礙國家尊嚴的原則下,為所有國家采用。于是,選擇了十進單位制。其長度單位為米,等于地球子午線的1/4000;質量單位為千克,等于1立方分米水的質量。1795年4月7日,法國政府頒布法令,使這一單位制在法國合法化。
由于米制簡易、適用,其他國家也開始采用米制單位。1875年3月1日,應法國政府的邀請,20個國家的代表在巴黎舉行了米制外交大會。在會議中,產生了“米制公約”,17個國家的代表在公約上簽了字。公約規定各簽字國共同出經費設立國際計量局(BIPM),地址定在法國,其目的是保證米制在國際間的統一和發展。
二米制公約
米制公約(Metre Convention),法、俄、德等17個國家于1875年5月20日簽署的一項國際公約。依該公約成立了旨在協調國際計量和協調米制發展的協會,同時也設立了監督協會運行的相關組織。
米制公約最初僅涉及質量和長度單位,但在1921年的第6屆國際計量大會上,對其進行了修訂,其任務擴展到所有物理量的測量。在1960年的第11屆國際計量大會上,它建立的單位系統被定為“國際單位制”(SI)
三國際單位制
國際單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是國際計量大會(CGPM)采納和推薦的一種一貫單位制。在國際單位制中,將單位分成三類:基本單位、導出單位和輔助單位。7個嚴格定義的基本單位是:長度(米)、質量(千克)、時間(秒)、電流(安培)、熱力學溫度(開爾文)、物質的量(摩爾)和發光強度(坎德拉)。基本單位在量綱上彼此獨立。導出單位很多,都是由基本單位組合起來而構成的。輔助單位目前只有兩個,純系幾何單位。當然,輔助單位也可以再構成導出單位 。
四國際米制公約組織
國際米制公約組織,是依照《米制公約》建立起來的國際計量組織。該組織成立于1875年,總部設在法國巴黎近郊的塞佛爾(法語:Sèvres),是計量領域成立最早、最主要的政府間國際計量組織。以研究發展基礎計量科學技術為主。其最高權力機構是國際計量大會。目前共有51個會員國。
五國際計量大會
國際計量大會(CGPM):是國際米制公約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四年召開一次會議,其主要任務是:討論和采取保證國際單位制推廣和發展的必要措施;批準新的基本測試結果,通過具有國際意義的科學技術決議;通過有關國際計量局的組織和發展的重要決議等。
六國際計量委員會
國際計量委員會(CIPM):是國際米制公約組織的常設領導機構,其委員由經CGPM選舉產生的18個成員國的計量學專家組成,其常設機構是秘書局,主要任務是:負責領導和決定國際計量局需進行的研究工作;監督國際計量基準的保存;制定年度預算計劃等。
七國際計量局
國際計量局(BIPM),是執行國際計量大會(CGPM)和國際計量委員會(CIPM)決議的常設機構。其主要任務是:建立主要物理量基準,保存國際原器;進行國際間國家基準對比;組織建立技術的交流;進行有關基本物理常數的測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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