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值溯源的原則:全部測量設備必須是可溯源的。在量值溯源時,必須依照國家計量 檢定規程或有關規定的技術方法進行,溯源一般按下列選擇:
根據溯源體系圖選擇相應等級的校準實驗室(必要時,應能提供該實驗室校準的能力 證明)。
⑴所用測量設備進行自校時,需證明實驗室有進行校準能力,滿足溯源要求; ⑵校準方法、記錄、證書以及自校準人員的資格證明。
可采用部分校準,或通過參加適當的能力驗證等提供相關的證明。
⑴當進口的測量設備無法溯源的我國國家計量基準時,應送到國外校準,能提供有效 的溯源性證明。
⑵CNACL 的認可的海外實驗室,必須提供溯源到本國/國際計量基準的有效證明。
目前,實現量值溯源的方法有:
1、 實物計量標準進行檢定或校準;
2、 發放標準物質;
3、驗室之間比對或驗證測試;
4、計量保證方案(MAP)。
1、 確定示值誤差,并確定是否在預期的或要求的范圍內;
2、 得出標稱值偏差的報告值,可調整測量器具或對示值加以修正;
3、 給任何標尺標記幅值,或確定其他特征值,或給參考物質特征幅值;
4、 提高用戶對測量結果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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